2024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招聘16人公告
为加强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助力企业发展,根据发展需要,经赣榆区委区政府同意,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yu.gov.cn)政务公开栏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8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B类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4年9月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本次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赣榆区”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4年8月28日9:00-9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28日9:00-9月7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8月28日-9月9日每天的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8月28日-9月9日每天的9:00-17: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8月28日9:00-9月10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与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咨询电话:0518-80203239。
考务技术咨询:0518-86217595(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问题)。
(二)报名确认
1.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按照本公告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招聘资格初审。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港市赣榆区人事考试中心309室(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7号)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缴费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连云港市赣榆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621759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使用JPG格式,文件大小在20K—100K之间,像素为358(宽)×441(高),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背景为白色。
2.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在2024年9月10日15:00-18: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的;
(4)个人征信系统有不良记录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或者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6)与此次招聘有回避情形的;
(7)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委托赣榆区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为主。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培训辅导。
2. 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3.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笔试测试合格人员数和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入围资格复审人选。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社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单)、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入围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岗位胜任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如总成绩相同,学历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学历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若仍并列,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一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七、聘用、工作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所聘用人员均要服从工作安排。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带薪年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日。
八、监督和举报
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18-87181753。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8-8020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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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6日
原标题: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
文章来源:http://www.ganyu.gov.cn/gyqzf/gsgg/content/e95a487b-7f50-4600-8b94-59cd42d89762.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