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第二次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14人)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制方式公开招聘人员总成绩=笔试×30%+面试×30%+试工考核×40%;
考核制方式公开招聘人员总成绩=面试×40%+试工考核×60%。
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
九、体检
(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公告。
(二)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需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天内,按体检组织实施部门要求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经医院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考察
(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二)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质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十一、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和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报到,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放弃。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
十二、签订劳动合同及试用期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招聘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991-7598463、7598464,联系人:黄老师、田老师。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及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监督电话:0991-2110072,0991-7598416。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进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编制外)
2.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考察表
5.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2015年)
6.关于调整优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领域设置的通知(医专业学位委〔2020〕7 号)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2024年8月22日
原标题: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jmu.edu.cn/info/1061/13199.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