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招聘专任教师公告(20人)
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推进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成立于1985年,是改革开放后新疆成立的第一所高等职业院校,是新疆目前高职层次办学历史最长、现代服务业专业门类最齐全的乌鲁木齐市属综合性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区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业务受自治区教育厅指导。
我校现有5个校区(校本部、西校区、青年路校区、五星路校区、祥云校区),全日制在校生15600余人。开设专业55个,重点打造商贸物流、信息技术、旅游与会展、艺术设计、智能制造、数字媒体技术、社会事务管理等7个专业群,现已建成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建设专业5个(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印刷技术、物流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管理)、专业示范点3个(会展策划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旅游工艺品设计)、现代学徒制专业1个(印刷媒体技术),自治区优质校骨干专业群、高职院校骨干专业群4个(商贸物流、信息技术、旅游与会展、艺术设计),现代服务业专业建设在全疆高职院校中处于领先水平。生源质量和就业率保持良好态势,毕业生“双证书”率达到90%。
我校相继建成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自治区优质校,是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联盟)培育单位、自治区第三产业(现代服务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新疆旅游教育联盟理事长和秘书长单位,是自治区大学生(高职)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现已获得乌鲁木齐市、自治区、国家三级“创客空间”授牌和团中央、工信部、科技部孵化基地授牌,是人力资源和社会部认定的第五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我校获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成为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建设培育单位、中国高校众创空间联盟会员高校、新疆中华职业教育社团体社员、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书画等级考试自治区级直属考点、中国—中东欧国家职业院校产教联盟理事单位、全国云计算产教融合共同体轮值理事长单位、全国职业院校跨区域协同发展共同体秘书长单位、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副理事长单位、国家动漫创意研发中心新疆分中心首批动漫人才培养基地、巴基斯坦职业教师培养EPIP认证试验中心、中国—中亚工程实践创新项目(EPIP)教学研究与应用推广中心、新疆—中亚“双师型”教师发展研修基地、第一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职业教育中心南亚中心发展中国家数字经济职业标准开发暨斯里兰卡数字经济职业标准开发双认证项目”单位、全球工匠联盟(亚太区)常务理事单位和职业教育新商科国际联盟理事单位、金砖国家“机器学习与大数据”国际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等。
我校主动服务头部行业企业,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国际陆港()有限责任公司等近300家企事业单位建立深度合作关系,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个开发区建立了深度的合作关系。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与新加坡PSB学院合作项目被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评为首批“中国—东盟高职院校特色合作项目”20强。与俄罗斯联邦鄂木斯克州陀思妥耶夫斯基国立大学互建“文化中心”,合作开展“2.5+0.5+2”模式的应用俄语专业专升本合作办学项目,创新实现“境内学习+境外实习+境外升本”合作办学模式。与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物流交通大学合作开展“经世学堂(丝路工坊)”和“中文+职业技能”项目。2023年我校承办“2023亚欧博览会·教育国际论坛·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分论坛”,2024年承办“中国—中亚产学研用合作会议—乌鲁木齐市职业教育产学研用交流合作会议”,国际影响力。与同济大学、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与新疆财经大学、伊犁师范大学等高校开展本科生联合培养。
热忱欢迎海内外人才加盟。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专任教师20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综合考核的办法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已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属于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8月20日前获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8月20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8月20日(含)后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专业要求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本单位(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24年8月20日):
1.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2.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3.参加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招(录)聘已入闱体检程序的;
4.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7.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原标题: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uvu.edu.cn/xygg/5235.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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