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四川泸州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公告
根据《四川省2024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四川省2024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泸州市2024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将对泸州市2024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的报考对象开展体格检查(以下简称“体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均为合格的报考对象(以下简称“受检人员”),共计116人。(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及流程安排
体检时间:2024年8月7日
体检当天,受检人员应于7时30分前到达集合地点参加检录,集合地点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169号(泸州市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定位图见附件2)。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身份证明,受检人员上缴通讯工具。工作人员告知体检注意事项和体检纪律,发放体检号识别贴。分组后,受检人员由体检工作人员引导有序进入体检现场。进入体检区域至体检结束前,受检人员均不得随意出入体检区域。体检开始后,未到场受检人员不得再进入。
三、需携带物品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四、注意事项
1.受检人员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体检当天7时30分前到达集合地点参加检录(集合地点未设停车区),7时30分后未达到集合地点检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考核资格。距离较远考生建议提前一天到达,避免当天迟到失去体检资格。
2.现场核对身份时,如发现受检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与本人无法匹配,或与本人信息不一致,视为核查不合格,取消体检资格。
3.受检人员进入体检现场后,务必遵守现场秩序,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等待体检时要有序排队。受检人员务必佩戴好个人标识贴,不得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询问与体检有关的问题。如涉及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要及时主动提出。如遇身体不适或特殊情况,第一时间向小组负责人报告,报经体检现场负责人同意后由工作人员陪同行动。
4.如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需现场书面申请,报经体检工作组同意后方可离开现场,体检结果按照不合格判定。
5.被确认为体检不合格的受检人员,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次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市招录办受理审核,报经省招录办同意后,可以进行一次复检,逾期不予受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查复检,最终结论为体检结论。复检于申请批准的次日进行,由市招录办统一组织,按规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6.因受检人员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规定项目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考核资格;体格检查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进入下一环节考核。
7.温馨提示:体检前晚宜清淡饮食,充足睡眠,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晚餐后禁食、禁水;体检当日需空腹进行抽血和彩超检查;有晕血和低血糖休克史的受检人员,请提前告知医务人员,以便做好防护措施;餐前项目(采血、B超)检查完毕后,按照引导有序到餐饮区领取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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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泸州市2024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f13b1f93d0fd4cadba89b2f86e59c365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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