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季辽宁大连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信息更正通知
为了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及领取工作,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合法权益,维护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严肃性、性,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
(一)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只是证书遗失,但无证书相关信息变更的,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或现接替机构)提出补发申请。
(二)补发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原件或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人事档案保管机构签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白底,参照身份证照片)版3张及电子版(小于190k、jpg格式)。照片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资格种类、手机号码;
4.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
材料装入档案袋(自备)并加贴封皮(详见附件4)。
二、教师资格证书的换发
(一)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证书毁损、缺章等,但无证书相关信息变更的,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或现接替机构)提出换证申请。
(二)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原件或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人事档案保管机构签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3.原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白底,参照身份证照片)版3张及电子版(小于190k、jpg格式)。照片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资格种类、手机号码;
5.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
材料装入档案袋(自备)并加贴封皮(详见附件4)。
三、教师资格证书的信息更正
(一)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其证书信息有变更的,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或现接替机构)提出信息更正申请。
(二)信息更正办法
1.身份信息错误的更正办法。凡持证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中任何一项有错误的,以持证人的有效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进行修改;
2.证书资格种类或任教学科错误的更正办法。教师资格种类或任教学科错误的,以《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为准进行修改。如果《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资格种类或任教学科信息也不正确,由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核查认定材料后据实修改。
3.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更正办法
新办教师资格证书时,原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没有按照现行规定的编号方法进行编号的,按现行方法重新编号。
(三)更正信息所需材料
1.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2.信息更正办法中提及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原件或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人事档案保管机构签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3.原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白底,参照身份证照片)版3张及电子版(小于190k、jpg格式)。照片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资格种类、手机号码;
5.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
材料装入档案袋(自备)并加贴封皮(详见附件4)。
四、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办理相关事项
(一)办理部门
发证机关详见附件3。
(二)受理时间
7月8日-10日,8:30-11:30,13:00-16:00。
发证机关在此时间内现场受理或签收邮件。
(三)受理地点
发证机关现场受理及邮件收件地址详见附件3。
(四)委托代理或配送办理
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本人到现场、委托代理人到现场、配送应提交的证明材料等方式办理。
1.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提交受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时,委托代理人应按照规定受理地点及时间办理。
办理时,代理人还应提交双方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5)和双方有效期内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发证机关核对后,将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应返还申请人的证明材料原件返还给代理人,留存复印件。
委托书应明确两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以及委托事项委托书有效期限、提交证明材料名称和页数、数量。申请人应在委托书中承诺代理人行为视为申请人本人行为,若出现代理人未按受理要求提交申请、证明材料丢失等情况,其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配送的应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要完整齐全,要装入档案袋(自备)并加贴封皮,配送物品要注明为教师资格证书补证、换证、信息更正申请材料。
邮件应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送达收件地点(详见附件3),送达时间以发证机关签收邮件时间为准。
发证机关通过EMS(邮资到付)将应返还证明材料配送给申请人,请申请人向发证机关提供准确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和手机号码。
因配送的证明材料未在受理时间内送达,以及未送达正确发证机关、收件地点等原因致使申请材料不齐全而不能完成申请的,发证机关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承担。配送过程中证明材料丢失的,发证机关不承担责任。
五、证书领取
领取证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关注大连市教育局官网公告。
证书领取可配送领取或自取。配送领取时,申请人应向发证机关提供准确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和手机号码。
点击查看>>>附件1-5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3.大连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信息登记表
4.档案袋封皮
5.委托书(样例)
大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6日
原标题:[通知公告 ] 关于大连市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信息更正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edu.dl.gov.cn/art/2024/6/6/art_2840_2333186.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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