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宜兴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
七、关于考察问题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5、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单位、社会和公众的;
6、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7、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8、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2、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处未结束的;
17、2016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5、2016年度考核两次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18、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19、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从事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工作的情形。
八、关于网上报名问题
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必须认真仔细阅读相关招聘信息,确保提供的本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应认真仔细阅读所报岗位的报考条件或要求,并按自身条件严格对照以确认是否可以报考。凡报考过程中因提供不实信息、资料,被取消考试或录取聘用资格的,或在网上初审、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或要求而被取消相关考试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
原标题:2017年宜兴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5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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