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滨州市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2. 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含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7年3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府右街37号)5楼521房间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3. 什么是职位改报?
报名缴费结束后,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原则上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对部分专业性较强、人才存量少、基层艰苦边远的职位,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和核减录用计划的情况,将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为广大考生的报考权利,对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考生,考试机构将组织考生改报相关职位。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审查的不得再次改报。请有关考生在确认缴费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不愿改报职位的考生,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
八、关于笔试
1. 公共科目笔试是如何设置的?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
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申论》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各级机关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使用C类试卷。招考职位使用哪类申论试卷,招考职位表中会有明确标注。
2. 什么时间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7:00进行申论考试。
3. 专业科目考试是如何设置的?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
“面向本土人才”招考职位加试“三农”工作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3日上午9:00-10:30。
4. 笔试成绩如何计算?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面向本土人才”招考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三农”工作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各占30%、40%、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5. 如何查询笔试成绩?
2017年5月下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登陆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面试公告。
6. 如何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部分专业性较强、人才存量少、基层艰苦边远的职位,可单独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九、关于面试
1. 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由到低分,按照报考职位招录计划的3倍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招考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招录计划3倍的招考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前,招录机关负责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由招录机关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 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人选范围?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面试公告,了解自己是否进入面试人选范围。
递补面试人选公告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并由招录机关通过电话方式告知递补人员。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损失递补面试的机会。
3. 如何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人选应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考机关取得联系,在指定时间、地点提交有关审查材料,领取《面试通知单》,确认参加面试。逾期未到指定地点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